当前位置:首页 >>新闻资讯 >>

校园欺凌正式入法,欺凌者将被依法惩处!

2026年05月12日 23:05
 

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于2026年1月1日开始实施。其中第六十条明确规定,对“以殴打、侮辱、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,违反治安管理”者,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、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。同时,对学校“明知发生严重的学生欺凌或者明知发生其他侵害未成年学生的犯罪,不按规定报告或者处置的”,除责令整改外,还建议有关部门依法处分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。

这一立法举措将校园欺凌治理明确纳入国家基本法律,标志着我国在强化问责、促进校园治理的同时,进一步突出公权力的介入。通过适度惩戒的震慑作用,能够破解校园欺凌单纯依靠校园治理的困境,构建集预防和干预于一体的多方协同共同体,推动欺凌治理的立体化、系统化和专业化。

针对这一法条,律师了进行详细解读:

Q:哪些校园欺凌行为需要公安机关介入处理?

A:以殴打、侮辱、恐吓等方式实施了学生欺凌行为,并且违反了治安管理,需要对他进行相应的治安处罚,同时也要对其进行一定的矫治教育。这其实也是和其他社会相关法律的一个衔接。

Q:鉴于实施欺凌的学生均为未成年人,会如何对其进行处罚?

A:校园欺凌违反了治安管理的,对他处以治安管理的处罚。对于14周岁以上,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,如果情节相对严重,那么他可能就是会被处以行政拘留。对于年龄小于14周岁的未成年人,校园欺凌违反了治安管理,会对他进行矫治教育,也会去联系他的监护人,责令进行社会公益活动。

Q:学校及教师对校园欺凌行为知情不报,将面临何种处理?

A:学校明知未成年人之间有校园欺凌,或者是其他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,但是不予报告的话,违反了强制报告制度,公安机关可以责令改正。至于机构的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,公安机关可以建议相关的主管部门进行处罚。

推荐大家看👇

来源:中国新闻网、澎湃新闻、中国教育报

编辑:孙 涛

责编:王蜜安

审核:江 川

终审:许昌亮